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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五規劃綱要:與會計、審計相關部分 3月17日,新華社授權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(2016-2020年)規劃綱要,根據《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》編制,主要闡明國家戰略意圖,明確經濟社會發展宏偉目標、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,是市場主體的行為導向,是政府履行職責的重要依據,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景。 在本綱要中,與會計、審計相關部分摘錄如下: “以產業升級和提高效率為導向,發展工業設計和創意、工程咨詢、商務咨詢、法律會計、現代保險、信用評級、售后服務、檢驗檢測認證、人力資源服務等產業。 擴大開放領域,放寬準入限制,積極有效引進境外資金和先進技術,提升利用外資綜合質量。放開育幼、建筑設計、會計審計等服務領域外資準入限制,擴大銀行、保險、證券、養老等市場準入。 建立國有資本、國有企業境外投資審計制度,健全境外經營業績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。 規范領導干部職責權限,建立科學的問責程序和制度,強化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。健全政府內部權力制約機制,加強對權力部門的監察和審計監督。 發揮審計機關對推進規劃實施的審計監督作用。” |
